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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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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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 |
0.32g*45粒/盒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151 |
国药准字Z2005059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及小儿饮食失调所引起的腹泻、绿便等。 |
清热化湿,醒脾消滞。用于脾胃伏火引起的消化不良,脘腹涨满,不思饮食、口苦口臭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3片,一日3次,饭前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1-310-150.5-1一日3次,饭前服4-616-211-1.57-922-271-210-1228-321.5-3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酶生。 |
广藿香、栀子、防风、南山楂、六神曲、石膏、甘草。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活菌制剂,不应置于高温处。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口干、舌红、手足心热者。 3.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