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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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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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以左氧氟沙星计) |
100mg |
生产企业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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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517 |
国药准字J20150116 |
说明 | ||
适应症 |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期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
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卡他布兰汉球菌﹑痤疮丙酸杆菌﹑大肠埃希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摩根菌属﹑普罗菲登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拟杆菌属中,对本剂敏感菌引起的下述感染症:1. 毛囊炎﹑疖﹑疖肿症﹑痈﹑传染性脓疱疮﹑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瘭疽﹑皮下脓肿﹑汗腺炎﹑感染性粉瘤﹑慢性脓皮病。2. 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及手术创面等的表浅性继发性感染。3. 咽喉炎(咽喉脓肿)﹑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者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4. 肾盂肾炎﹑膀胱炎。5. 胆囊炎﹑胆管炎。6. 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7. 中耳炎﹑副鼻窦炎。8. 眼睑炎﹑麦粒肿﹑眼睑脓肿﹑睑板腺炎﹑泪囊炎。9. 牙周炎﹑牙冠周炎﹑颌炎。 |
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成人每日200-300mg,分2—3次口服。病情较重者,每日最大剂量可增至600mg,分3次口服。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常用量:一次200mg(2片),1日2次,饭后服用。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 2.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搔痒、红斑等症状; 3.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 4.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 5.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 6.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 |
1. 过敏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和发热等。2.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如其他广谱抗生素一样,会罕见假膜性肠炎。3. 血液系统: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等。曾有报告应用头孢菌素类药物进行治疗时,出现库姆斯氏反应阳性。4. 肾功能:偶见BUN及血清肌酐上升。5. 肝功能:有时出现AST(GOT)﹑ALT(GPT)﹑Al-P升高。 |
禁忌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对本剂成份有休克既往史患者禁用本剂。 |
成分 |
乳酸左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头孢妥仑匹酯。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出去薄膜衣后显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推荐的剂量调整方案如下: 肌肝(酐)清除率 70->40ml/min 1次100mg, 1日2次 40-≥20ml/min 1次100mg, 1日1次 <20ml/min 首次100mg, 以后每48小时100mg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有癫痫病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休克、过敏反应、中毒性表皮坏死、急性肾功能不全、黄疸、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间质性肺炎、伪膜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重症结肠炎。 6.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横纹肌溶解症、低血糖、跟踺(腱)炎或跟踺(腱)断裂、精神紊乱以及过敏性血管炎等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直至症状消失。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一般注意:根据报告,大多数β-内酰胺类抗生素可引起严重的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故在用药前应仔细问诊。2. 其他:有降低血清中肉毒碱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