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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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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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复方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732 |
国药准字H4402403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饭后、睡前或发病时嚼碎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可将药片碎成小片后用水送服。 |
副作用 |
1.长期服用本品,偶见发生肾硅酸盐结石。2.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大剂量服用时可出现眩晕、昏厥、心律失常或精神症状,以及异常疲乏无力(高镁血症或其他电解质失调)。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严重肾功能不全、阑尾炎、急腹症或肠梗阻、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腹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三硅酸镁0.0125克、氢氧化铝0.05克、海藻酸0.25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铝酸铋200毫克,甘草浸膏300毫克,重质碳酸镁200毫克,碳酸氢钠1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毫克,茴香10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白色圆形片(略带润斑) |
淡黄色至黄褐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因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故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4.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