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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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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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35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心,安神,明目。用于心肾阴虚,心阳偏亢,心悸失眠,耳鸣耳聋,视物昏花。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2次。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成分 |
磁石(煅)、朱砂、六神曲(炒)。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棕褐色的水丸;味淡。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