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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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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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每粒装0.2g |
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418 |
国药准字Z20030109 |
说明 | ||
适应症 |
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症,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活血化瘀,活络通脉,改善脑梗塞、脑缺血功能障碍,恢复缺血性脑代谢异常,抗血小板聚集,防止血栓形成,改善微循环,降低全血粘度,增强颈动脉血流量,主要用于心脑血管栓塞性病症,主治中风、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言语蹇涩、偏身麻木。 |
用法用量 |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4周为一个疗程。建议划破铝箔(平整的一面),取出胶囊服用。 |
副作用 |
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国外已有纤维化反应的病例报道,如肺间质、心肌、心脏瓣膜和腹膜后纤维化。 |
个别患者服药后可出现恶心 |
禁忌 |
本品不适用于下述情况:近期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和对尼麦角林过敏者。 |
孕妇禁用,产妇慎用。脑出血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麦角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三七三醇皂苷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浅棕黄色的颗粒和粉末;无臭、味苦。 |
注意事项 |
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可能增加降压药的作用,因此与降压药合用应慎重。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或与可能影响尿本代谢的药物合用。肾功能不良者应减量。孕妇一般不宜使用,必需时应权衡利弊。服药期间禁止饮酒。国外已有纤维化反应的病例报道,如肺间质、心肌、心脏瓣膜和腹膜后纤维化。其与对5-羟色胺2β受体产生激动作用有关。有纤维化风险的患者,慎用该产品,伴随摄入麦角生物碱及其衍生物,有出现麦角中毒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外周血管收缩)的报道。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 |
出血性中风在出血期间忌用,对出血后的瘀血症状要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