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g |
20ml:3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418 |
国药准字H20183405 |
说明 | ||
适应症 |
1.改善脑梗塞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感觉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 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症,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用于改善急性脑梗塞脑出血所致的神经症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功能障碍。 |
用法用量 |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
一次30mg,每日两次,加入适量生理盐水中稀释后静脉滴注,30分钟内滴完,一个疗程为14天以内。尽可能在发病后24小时内开始给药。 |
副作用 |
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国外已有纤维化反应的病例报道,如肺间质、心肌、心脏瓣膜和腹膜后纤维化。 |
据日本临床病例569例观察,26例(4.57%)出现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肝功能异常16次(2.81%),皮疹4次(0.70%)。569例中临床检测值异常变化的有122例(21.4%),主要是AST上升7.71%(43/558)、ALT上升8.23%(46/559)等肝功能检测值异常。 严重不良反应有: 1、急性肾功能衰竭(程度不明) 用药过程中进行多次肾功能检测并密切观察,出现肾功能低下表现或少尿等症状时,停止用药并正确处理。 2、肝功能异常、黄疸(均程度不明) 伴有AST、ALT、ALP、γ-GT、LDH上升等肝功能异常和黄疸,用药过程中需检测肝功能并密切观察,出现异常情况,停止用药并正确处理。 3、血小板减少(程度不明) 有血小板减少表现,用药过程中需密切观察,出现异常情况,停止给药并正确处理。 4、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程度不明) 可出现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的表现,用药过程中定期检测。出现疑为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的实验室表现和临床症状时,停止给药并进行正确处理。 其他不良反应(发生率)及主要表现为: 1、过敏症(0.1%~5%):主要表现为皮疹、潮红、肿胀、疱疹、瘙痒感; 2、血细胞系统(0.1%~5%):主要表现为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红细胞压积减少,血红蛋白减少,血小板增多,血小板减少; 3、注射部位(0.1%~5%):主要表现为注射部位皮疹、红肿等; 4、肝脏(发生率>5%):主要表现为AST升高,ALT升高,LDH升高,ALP升高,γ-GT升高。(发生率为0.1%~5%):总胆红素升高,尿胆原阳性,胆红素尿。 5、肾脏(0.1%~5%):主要表现为BUN升高,血清尿酸升高,血清尿酸下降,蛋白尿、血尿、肌酐升高(程度不明); 6、消化系统(0.1%~5%):嗳气 7、其他(0.1%~5%):发热,热感,血压升高,血清胆固醇升高,血清胆固醇降低,甘油三酯升高,血清总蛋白减少,CK(CPK)升高,CK(CPK)降低,血清钾下降,血清钙下降。 |
禁忌 |
本品不适用于下述情况:近期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直立性调节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和对尼麦角林过敏者。 |
1.重度肾功能衰竭的患者(有致肾功能衰竭加重的可能) 2.既往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麦角林。 |
依达拉奉。辅料为丙二醇,焦亚硫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澄明色液体 |
注意事项 |
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通常本品在治疗剂量时对血压无影响,但对敏感患者可能会逐渐降低血压。可能增加降压药的作用,因此与降压药合用应慎重。慎用于高尿酸血症的患者,或有痛风史的患者,或与可能影响尿本代谢的药物合用。肾功能不良者应减量。孕妇一般不宜使用,必需时应权衡利弊。服药期间禁止饮酒。国外已有纤维化反应的病例报道,如肺间质、心肌、心脏瓣膜和腹膜后纤维化。其与对5-羟色胺2β受体产生激动作用有关。有纤维化风险的患者,慎用该产品,伴随摄入麦角生物碱及其衍生物,有出现麦角中毒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和外周血管收缩)的报道。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 |
1.轻、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有致肾功能衰竭加重的可能)。 2.肝功能损害患者慎用(有致肝功能损害加重的可能)。 3.心脏疾病患者慎用(有致心脏病加重的可能,或可能伴见肾功能不全)。 4.高龄患者慎用(已有多例死亡病例的报道)。 因有加重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功能衰竭而致死的病例,因此在本品给药过程中应进行多次肾功能检测,同时在给药结束后继续密切观察,出现肾功能下降的表现或少尿等症状的情况下,立即停止给药,进行适当处理。尤其是高龄患者,已有多例死亡病例的报告(大部分都在80岁以上),应特别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