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0mg |
每100克含角菜酸酯2.5克,二氧化钛2克,氧化锌2克,利多卡因2克 |
生产企业 |
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416 |
国药准字H20093799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隙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
对痔疮及其它肛门疾患引起的疼痛、瘙痒、充血及少量出血进行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1缺血性脑血管病:口服,一日30~120mg,分3次服用,连服一个月,2偏头痛:口服,一次40mg,一日3次,12周为一疗程,有效率达88%,约有一半病例可基本痊愈或显效,对血管性,紧张性和丛集性以及混合型头痛等均能减轻疼痛程度,减少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并能防止先兆症状的出现,3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口服,一次40~60mg,一日3~4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4突发性耳聋:口服,一日40~60mg,分三次服用,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疗程,5轻, |
每日1次或每日数次,经直肠给药,或遵医嘱。为了便于直肠内给药,每支乳膏配有一支塑料套管。使用时,将套管与乳膏的铝管拧紧,将套管的顶端放入直肠,慢慢地挤压铝管。 |
副作用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肝炎。(3)皮肤刺痛。(4)胃肠道出血。(5)血小板减少。(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AKP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尚未发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少见用药部位不适感,可自动消失或减轻。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请咨询医师。 |
禁忌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其化学名为1-甲基乙基2-甲氧乙基,1,4-二氢-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3,5-吡啶二羧酸酯分子式:C21H26N2O7分子量:418.45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克含角菜酸酯2.5克、二氧化钛2克、氧化锌2克、利多卡因2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或黄棕色的黏稠液体。 |
本品为白色均质乳膏剂,触感光滑。 |
注意事项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2.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5.避免与β-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 |
1.使用本品前先到医院明确诊断,如果使用本品2周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到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如有疑虑或有不良反应发生,应与有关医生或药师联系。4.使用本品时,仍要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的饮食习惯。5.使用本品并不能完全替代某些肛门疾病的相应治疗。使用本品疗程宜短。如果使用本品后症状未能尽快缓解,请停止用药并进行直肠检查。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