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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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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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x24片x4板 |
每粒装0.36g |
生产企业 |
湖南百草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太和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645 |
国药准字Z2002507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隙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用于大肠湿热蕴结所致内痔少量出血,外痔肿痛。 |
用法用量 |
1.缺血性脑血管病:口服。一日30~120mg,分3次服用,连服一个月。 2.偏头痛:口服。一次40mg,一日3次,12周为一疗程,有效率达88%,约有一半病例可基本全愈或显效,对血管性、紧张性和丛集性以及混合型头痛等均能减轻疼痛程度,减少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并能防止先兆症状的出现。 3.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口服。一次40~60mg,一日3~4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 4.突发性耳聋:口服。一日40~60mg,分三次服用,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疗程。 5.轻、中度高血压病:高血压病合并有脑血管病者,可优先选用。口服。开始一次40mg,一日3次,一日最大剂量为0.24g。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一过性消化道不适、头晕、嗜睡、皮肤瘙痒、面红等症。偶见口唇麻木、皮疹。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尼莫地平,其化学名称为:1-甲基乙基-2-甲氧乙基,1,4-二氢-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3,5-吡啶二羧酸酯。 |
金丝梅(鲜果)。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或棕褐色颗粒或粉末;气微香,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慎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遵医嘱。服用本品时应尽可能避免与其它钙拮抗剂或β受体阻断药合并使用,如必须合并使用时,应对患者进行特别仔细的观察。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