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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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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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25mg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779 |
国药准字H64020195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
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 |
用法用量 |
1.缺血性脑血管病:口服 每日30~120mg(1片半~6片),分3次服用,连服1个月。 2.偏头痛:口服 一次40mg(2片),一日3次,12周为一疗程,有效率达88%,约有一半病例可基本痊愈或显效,对血管性、紧张性和丛集性以及混合型头痛等均能减轻疼痛程度,减少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并能防止先兆症状的出现。 3.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口服 一次40~60mg(2~3片),一日3~4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 4.突发性耳聋:口服 一日40~60mg(2~3片),分三次服用,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疗程。 5.轻、中度高血压病:高血压病合并有上述脑血管病者,可优先选用。口服开始一次40mg(2片),一日3次,一日最大剂量为240mg(12片)。 |
口服,每次25mg~50mg(1-2片),每日3次。 |
副作用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 11.2% 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 2. 肝炎。 3. 皮肤刺痛。 4. 胃肠道出血。 5. 血小板减少。 6. 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 (ALP) ﹑乳酸脱氢酶 (LDH) ﹑ AKP 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常见嗜睡、疲惫、某些患者可出现体重增加(一般为一过性)长期服用偶见抑郁和锥体外系反应,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禁忌 |
药物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
本药品过敏史,或有抑郁症病史的病人禁用此药。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 |
主要成分为桂利嗪。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 2. 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 3. 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 4. 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 5. 避免与β-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 |
1.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