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0mgx50片 |
2ml:70mg(三七总皂苷)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80 |
国药准字Z1502001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隙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
活血祛瘀;扩张血管,改善血液循环。用于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脑血管病后遗症,内眼病,眼前房出血等。 |
用法用量 |
1、缺血性脑血管病:口服 每日30~120mg,分3次服用,连服1个月。 2、偏头痛:口服 一次40mg,一日3次,12周为一疗程,有效率达88%,约有一半病例可基本痊愈或显效,对血管性、紧张性和丛集性以及混合型头痛等均能减轻疼痛程度,减少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并能防止先兆症状的出现。 3、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口服 一次40~60mg,一日3~4次,3~4周为一疗程,如需手术的患者,手术当天停药,以后可继续服用。 4、突发性耳聋:口服 一日40~60mg,分三次服用,5天为1疗程,一般用药3~4疗程。 |
静脉注射 一次2~5ml,以氯化钠注射液20~4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 静脉滴注 一次2~5ml,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 肌内注射 一次2~5ml,一日1~2次。 理疗 一次2ml,加注射用水3ml,从负极导入。 |
副作用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 2.肝炎。 3.皮肤刺痛。 4.胃肠道出血。 5.血小板减少。 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AKP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药物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化学名:1-甲基乙基-2-甲氧乙基,1,4-二氢-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3,5-吡啶二羧酸酯。 |
三七总皂苷,氯化钠。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薄膜衣片。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 2.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 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 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 5.避免与β-阻断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大剂量使用时,需观察血压变化,低血压者慎用,不推荐本品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 个别患者在使用中可能会出现局部皮肤轻度红肿,可采取冷敷患处,不必终止使用。 3. 输注过快可致个别患者出现胸闷、恶心,调慢滴速即可缓解。 4. 本品遇冷可能析出结晶,可置50~80℃热水中溶解,放冷至室温即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