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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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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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l:10mg |
25mg*100s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02 |
国药准字H440202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缺血性脑血管病、偏头痛、突发性耳聋和各型痴呆症,且均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
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恢复期、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近年来有关文献报道,本品可用于慢性荨麻疹,老年性皮肤瘙痒等过敏性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老年性脑功能障碍30-40mg,tid,连服2个月。偏头痛40mg/次,tid,12周为1疗程。蛛网膜下腔出血所引起的脑血管痉挛40-60mg/次,tid-qid,发病后第1在即可服用,连服2-3周。脑梗塞120mg/日,分3-4次服用,连服1个月。轻、中度高血压初始剂量为40-60mg/日,tid口服,最大剂量为240mg/日,分3-4次口服,连服1个月。突发性耳聋40-60mg/次,tid,5天为一疗程,一般用药3-4个疗程。脑供血不足20-30mg/次,tid,连服6个月。脑血管病患者记忆力减退30-40mg/次,tid,连服3个月。针剂:8-12mg/日,静滴,以500ug/hr开始,若耐受良好,2hr后剂量为1mg/hr,随后2mg/hr。连续给药5-14日。 |
口服,每次25~50mg,每日3次。 |
副作用 |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肠道不适,腹泻,个别患者有肠梗阻(肠麻痹所致肠排空障碍),胃肠道出血,肝功能异常,肝炎,黄疸。神经系统头晕,头昏眼花,头痛,虚弱,嗜睡;一些患者可能有中枢兴奋症状,如失眠,多动,兴奋,攻击性和多汗。偶见运动功能亢进,抑郁和神经退化。心血管系统血压下降(尤其是基础血压增高的患者),心率加快(心动过速),期外收缩,心动过缓,心电图异常,心悸,反跳性血管痉挛,高血压,充血性心衰。血液系统极个别患者出现血小板减少症,贫血,血肿,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深静脉血栓形成。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喘息。局部反应静脉炎(未经稀释的尼莫地平注射液采用外周血管输注时)其他皮疹,暖热感,皮肤发红,外周水肿,肌痛/痉挛,痤疮,瘙痒,潮红,苯妥英毒性。对实验室参数的影响可有转氨酶、碱性磷酸酶以及γ-GT升高,血清尿素氮和/或肌酐升高。处方中含有25%(v/v)乙醇(1毫升药液含0.25毫升乙醇)、0.1%(w/v)聚维酮k30(1毫升药液含1毫克聚维酮k30)以及15%(v/v)聚乙二醇400(1毫升药液含0.15毫升聚乙二醇400),治疗时应予以考虑。 |
常见嗜睡、疲惫、某些患者可出现体重增加(一般为一过性),长期服用偶见抑郁和锥体外系反应,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禁忌 |
禁用于对尼莫地平或心圣双安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
本药品过敏史,或有抑郁症病史的病人禁用此药。 |
成分 |
心圣双安主要成份为尼莫地平,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1,4-二氢吡啶-3,5二羧酸-(1-甲基乙基)-(2-甲氧基乙基)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1-二苯甲基-4-(3-苯基-乙-丙烯基)-哌嗪,分子式为C26H28N2,分子量为368.52。 |
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或微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脑水肿和颅内压明显升高时使用尼莫地平输液应慎重。 2.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须慎用。 3.从包装箱中取出尼莫地平输液后,应保存在25℃以下并避免日光直射。 4.严禁使用超过期的尼莫地平注射液。 5.请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6.操作(驾驶)者注意事项理论上讲,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但应用心圣双安时,通常上述影响并不严重。 7.由于心圣双安含有一定量乙醇(25%v/v),不能与乙醇不相容的药物配伍。 8.由于尼莫地平可被聚氯乙烯所吸咐,应使用聚乙烯输液系统。 9.心圣双安对光不稳定,使用时应避光。 10.与肾毒性药物(如氨基糖苷类药物,头孢菌素类药物,速尿等)合用可引起肾功能减退,对已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须注意检测肾功能。 |
1.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