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ml:8mg |
0.15gx6粒 |
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485 |
国药准字H200338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肺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伴咳嗽、咯痰、喘息等。 |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静脉推注。 1、成人:一次16-24mg(2支-3支),稀释于20%葡萄糖注射液40ml中,缓慢静脉推注,一日2-3次。 2、儿童:一次0.5mg/kg,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0.01%-0.02%的溶液,一日2次。 |
口服。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 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 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 0.2~0.4g,一日1次。 |
副作用 |
少数人可产生轻微副反应,如口干、头昏、恶心、胃不适、心慌及便秘等;罕见休克。 |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地耐受,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腹痛、腹泻、胃肠胀气、皮疹,偶见谷丙转氨酶升高。禁忌症对本品或其它三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忌使用。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细辛脑。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稍带乳白色荧光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少数人可产生轻微副反应,如口干、头昏、恶心、胃不适、心慌及便秘等;罕见休克。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 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 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 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