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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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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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mg*24片/盒 |
80mg*7片 |
生产企业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50 |
国药准字H20061058 |
说明 | ||
适应症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法用量 |
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80mg,每日口服一次。一般4周无效时可加大剂量至160mg,每日一次。国外临床应用资料报道,最大剂量可达320mg,每日一次。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缬沙坦可以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副作用 |
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1%,与安慰剂相似。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水肿,一般程度轻微且呈一过性,多数患者可以耐受。与ACEⅠ相比,干咳的发生率明显少。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泻、偏头痛,偶尔可导致转氨酶增加、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高血钾等,极少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
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过敏性反应。偶见肝功能指标升高。其他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水肿、无力、失眠、皮疹、性欲降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接受缬沙坦治疗时,不需要监测特殊实验室指标。 |
禁忌 |
1.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 妊娠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任何成份过敏者:妊娠(妊娠和哺乳);对严重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10毫升/分)患者尚无应用本品的经验。 |
成分 |
缬沙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血症。 2. 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合用时,注意监测血钾,避免发生高钾血症。 3.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要注意监测尿素氮、血肌酐和血钾的变化;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可能需减量。 4. 肝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剂量,但胆道梗塞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服用本品时,应特别慎重。 5. 健康人及过量服用本品后可能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可采用催吐、洗胃和其它支持疗法。缬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 6. 与双氯芬酸钠等非甾体类化合物合用时注意检查血小板等血细胞计数。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2.肾动脉狭窄: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3.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