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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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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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 |
20袋 |
生产企业 |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460 |
国药准字Z14020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头痛、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月经痛以及助眠。 |
解表通里,清热解毒。用于外寒内热,表里俱实,恶寒壮热,头痛咽干,小便短赤,大便秘结,风疹湿疮。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用于镇痛一次50~100毫克(1~2片),一日3~4次;用于助眠每次100~200毫克(2~4片),睡前服。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眩晕﹑恶心﹑乏力。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50毫克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四氢帕马丁。 |
防风、荆芥穗、薄荷、麻黄、大黄、芒硝、栀子、滑石、桔梗、石膏、川芎、当归、白芍、黄芩、连翘、甘草、白术(炒)。包衣辅料为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不包衣的水丸,丸芯颜色为浅棕色至黑褐色;味甘、咸、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锥体外系疾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慎用。 2. 服药期间宜食清淡易消化食物。忌食油腻鱼虾海鲜类食物。 3. 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皮疹面积扩大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 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后出现荨麻疹等相似的皮肤症状者属于药物过敏(药疹),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