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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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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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0g |
6g*8袋(水丸)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609 |
国药准字Z200534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湿,舒肝解郁,扶正固本。用于湿热蕴蒸,身目俱黄,或两胁痹满疼痛,体倦懒食,溲赤便溏,舌苔黄腻等,西医诊断为急性黄疸型和非黄疸型肝炎、慢性迁延型肝炎等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六岁以下儿童用成人量的1/3,六岁至十二岁用量减半。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鸡矢藤,马鞭草,功劳木,虎杖,吉祥草,马兰草,六月雪,茅莓,冷水花等。垂盆草、郁金、板蓝根、柴胡、云芝提取物、五味子。 |
龙胆,柴胡,黄苓,栀子(炒),泽泻,木通,盐车前子,酒当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褐色颗粒;味甜酸、微苦 |
本品为暗黄色的球形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