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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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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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2粒*2板 |
9g*10丸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863 |
国药准字B20020590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肾益肺,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久病咳喘,胸满多痰。 |
滋补肺肾;凉血除蒸。用于肺痨属肺肾不足、气阴两伤所致的咳喘少气,干咳少痰,潮热盗汗,声嘶失音,心慌肢冷,形体消瘦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3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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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有出血倾向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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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红参、蛤蚧、知母、桑白皮、川贝母、茯苓、甘草、苦杏仁(炒)。 |
地黄、地骨皮、白芍、山药、山茱萸、茯苓、女贞子、北沙参、麦冬、泽泻、知母、五味子、鳖甲(制)、牛膝、黄芪、百都、香附、百合(炙)、地姜、砂仁、木香、川贝母。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苦。 |
注意事项 |
肺痨患者需在抗痨治疗基础上使用本品。(肺痨又称肺结核,是由结核菌引起的一种慢性肺部传染病,是肺病中的常见病。是一种由于正气虚弱,感染痨双侧虫,侵蚀肺脏所致的,以咳嗽、咯血、潮热、盗汗及身体逐渐消瘦等症为主要临床表现、具有传染性的慢性消耗性疾病。可以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大类,前者为人体第一次感染结核菌引起的病变,称之为原发感染,多见于幼儿和少年,而后者则在原发感染的基础上,残留在病灶内,淋巴结内的结核菌长期潜伏,当机体抵抗能力下降时,结核菌又可活跃、繁殖而致病,我们称之为内源性复发,又称之为继发性肺结核。) |
1、脾胃虚弱者慎用;2、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去除包装,嚼碎掰成小块服用,不可整丸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