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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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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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2粒*2板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863 |
国药准字Z4102057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肾益肺,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久病咳喘,胸满多痰。 |
解表,化饮,清热止咳,平喘祛痰。用于表寒里饮化热所致的咳喘,症见恶寒发热,咳嗽喘促,痰稀色白、量多或淡黄。或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有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3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7岁以下儿童服用1/2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有出血倾向者忌服。 |
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及干咳、虚咳患者禁服。 |
成分 |
红参、蛤蚧、知母、桑白皮、川贝母、茯苓、甘草、苦杏仁(炒)。 |
麻黄、桂枝、白芍、干姜、细辛、甘草、半夏(制)、五味子、石膏。辅料为玉米淀粉、蔗糖、低取代羟丙纤维素、羧甲淀粉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肺痨患者需在抗痨治疗基础上使用本品。(肺痨又称肺结核,是由结核菌引起的一种慢性肺部传染病,是肺病中的常见病。是一种由于正气虚弱,感染痨双侧虫,侵蚀肺脏所致的,以咳嗽、咯血、潮热、盗汗及身体逐渐消瘦等症为主要临床表现、具有传染性的慢性消耗性疾病。可以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大类,前者为人体第一次感染结核菌引起的病变,称之为原发感染,多见于幼儿和少年,而后者则在原发感染的基础上,残留在病灶内,淋巴结内的结核菌长期潜伏,当机体抵抗能力下降时,结核菌又可活跃、繁殖而致病,我们称之为内源性复发,又称之为继发性肺结核。)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