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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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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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2粒*2板 |
30粒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迪菲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863 |
国药准字Z5102128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肾益肺,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久病咳喘,胸满多痰。 |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3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禁忌 |
孕妇及有出血倾向者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红参、蛤蚧、知母、桑白皮、川贝母、茯苓、甘草、苦杏仁(炒)。 |
本品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辅料为:碳酸钙、羧甲淀粉钠、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红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颗粒;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肺痨患者需在抗痨治疗基础上使用本品。(肺痨又称肺结核,是由结核菌引起的一种慢性肺部传染病,是肺病中的常见病。是一种由于正气虚弱,感染痨双侧虫,侵蚀肺脏所致的,以咳嗽、咯血、潮热、盗汗及身体逐渐消瘦等症为主要临床表现、具有传染性的慢性消耗性疾病。可以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大类,前者为人体第一次感染结核菌引起的病变,称之为原发感染,多见于幼儿和少年,而后者则在原发感染的基础上,残留在病灶内,淋巴结内的结核菌长期潜伏,当机体抵抗能力下降时,结核菌又可活跃、繁殖而致病,我们称之为内源性复发,又称之为继发性肺结核。)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能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