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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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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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7.6cm×11cm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3 |
国药准字B2002071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肾热,消“粘”,固精。用于肾寒肾热诸证,腰膝疼痛,梦遗滑精,睾丸肿大。 |
活血通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引起的局部肿胀、疼痛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1粒,晚间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外用,清洁患处皮肤,揭除药贴上的塑料薄膜,贴敷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贴药处皮肤发红、发痒,停止使用即可消失。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诃子、制草乌、石菖蒲、木香、石决明(煅)、银朱、牛胆粉、黑云香、刀豆、茜草、红花、枇杷叶(制)、香墨、人工麝香、白豆蔻、大蜀季花、紫草茸。 |
川芎、土鳖虫、苏木、桑寄生、续断、桑白皮、龙骨、黄柏、大黄、红花、海马、地龙、乌梅、白芷、鹿角胶、沉香、桑叶、冰片。 辅料为:卡波姆、甘油。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黑褐色;气香,味苦。 |
棕褐色的凝胶贴膏 |
注意事项 |
1、年老体弱者慎用,运动员慎用。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