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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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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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片重0.51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3 |
国药准字Z20033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肾热,消“粘”,固精。用于肾寒肾热诸证,腰膝疼痛,梦遗滑精,睾丸肿大。 |
本品具有活血化瘀,温经通络的功能。用于血脂增高,脑血栓引起的精神呆滞,舌质发硬,言语迟涩,发音不清,手足发凉,活动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1粒,晚间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用 |
成分 |
诃子、制草乌、石菖蒲、木香、石决明(煅)、银朱、牛胆粉、黑云香、刀豆、茜草、红花、枇杷叶(制)、香墨、人工麝香、白豆蔻、大蜀季花、紫草茸。 |
川芎,丹参,黄芪,泽泻,三七,槐花,桂枝,郁金,木香,冰片,山楂。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黑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褐色;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年老体弱者慎用,运动员慎用。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1 孕妇忌用。 2 禁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3 患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 4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 应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