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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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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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0.15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3 |
国药准字H2202192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肾热,消“粘”,固精。用于肾寒肾热诸证,腰膝疼痛,梦遗滑精,睾丸肿大。 |
1.本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的治疗。 2.还可用于牙痛,手术后疼痛及外伤性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1粒,晚间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日0.6g,1次或分2次服用。成人一日总量不超过1.0g。 2.小儿常用量:尚未建立。 分类化学药品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表现为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头晕、皮疹、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禁忌 |
孕妇忌服。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应禁用。 |
成分 |
诃子、制草乌、石菖蒲、木香、石决明(煅)、银朱、牛胆粉、黑云香、刀豆、茜草、红花、枇杷叶(制)、香墨、人工麝香、白豆蔻、大蜀季花、紫草茸。 |
本品含芬布芬(C16H14O3)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黑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年老体弱者慎用,运动员慎用。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