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片重1.2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3 |
国药准字Z2004012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肾热,消“粘”,固精。用于肾寒肾热诸证,腰膝疼痛,梦遗滑精,睾丸肿大。 |
清热解毒,消肿利咽,适用于急性咽炎(及慢性咽炎急性发作期)风热证及肺胃蕴热证,具有咽部疼痛、干燥、灼热、口渴欲饮、发热或微恶寒,食欲不振,大便干,舌红苔黄,脉数等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1粒,晚间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含化。每次1~2片,每天4~6次。重症加倍。5~7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用 |
成分 |
诃子、制草乌、石菖蒲、木香、石决明(煅)、银朱、牛胆粉、黑云香、刀豆、茜草、红花、枇杷叶(制)、香墨、人工麝香、白豆蔻、大蜀季花、紫草茸。 |
无花果、土牛膝、金银花、牡丹皮、射干、麦冬、南沙参、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黑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片剂;气芳香,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年老体弱者慎用,运动员慎用。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咽痛较重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