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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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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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粒装80m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3 |
国药准字Z109700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肾热,消“粘”,固精。用于肾寒肾热诸证,腰膝疼痛,梦遗滑精,睾丸肿大。 |
理气散寒,清热化瘀。用于寒热错杂、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胀闷疼痛、嗳气、返酸、嘈杂、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1粒,晚间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饭前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少数患者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胃脘不适、皮疹等。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诃子、制草乌、石菖蒲、木香、石决明(煅)、银朱、牛胆粉、黑云香、刀豆、茜草、红花、枇杷叶(制)、香墨、人工麝香、白豆蔻、大蜀季花、紫草茸。 |
本品土荆芥、水团花。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黑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透明胶丸,内容物为淡黄色至黄棕色的油状液体,气特异。 |
注意事项 |
1、年老体弱者慎用,运动员慎用。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及寒凉、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肝病、神经衰弱、心脏病、肾病、肺部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老年体弱,大便燥结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