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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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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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10ml*12支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华世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3 |
国药准字Z200000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肾热,消“粘”,固精。用于肾寒肾热诸证,腰膝疼痛,梦遗滑精,睾丸肿大。 |
补益肝肾,填精壮骨。用于原发性骨质疏松症肝肾不足证,症见:腰脊疼痛或腰膝酸软,麻木抽搐,不能持重,目眩耳鸣,虚烦不寐以及小儿佝偻病肝肾不足证;症见:毛发憔悴,多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1粒,晚间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每次10毫升,一日3次。儿童:3~6个月,每次5毫升,一日2次;7个月~1岁,每次5毫升,一日3次;2~3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诃子、制草乌、石菖蒲、木香、石决明(煅)、银朱、牛胆粉、黑云香、刀豆、茜草、红花、枇杷叶(制)、香墨、人工麝香、白豆蔻、大蜀季花、紫草茸。 |
熟地黄,阿胶,牡蛎,枸杞子,黄芪,党参。辅料为蜂蜜,阿司帕坦,山梨酸。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黑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深棕色粘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年老体弱者慎用,运动员慎用。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本品时,避免和枸橼酸及草酸盐类药物同时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