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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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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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0.2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千汇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3 |
国药准字H140237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肾热,消“粘”,固精。用于肾寒肾热诸证,腰膝疼痛,梦遗滑精,睾丸肿大。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1粒,晚间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饭后服用。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以恶心等消化道症状为主,其次是头昏、头晕、嗜睡等神经系统反应,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在停药后缓解。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氯唑沙宗过敏者。 |
成分 |
诃子、制草乌、石菖蒲、木香、石决明(煅)、银朱、牛胆粉、黑云香、刀豆、茜草、红花、枇杷叶(制)、香墨、人工麝香、白豆蔻、大蜀季花、紫草茸。 |
氯唑沙宗。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黑褐色;气香,味苦。 |
白色或几乎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年老体弱者慎用,运动员慎用。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与酚噻嗪类、巴比妥酸类衍生物等中枢抑制剂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时,应减少本品用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