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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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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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8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3 |
国药准字Z1098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肾热,消“粘”,固精。用于肾寒肾热诸证,腰膝疼痛,梦遗滑精,睾丸肿大。 |
益气温胃,散寒行气,活血止痛。主治脾胃虚寒,寒凝血瘀证。证见:胃脘痞满,疼痛,嗳气,腹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1粒,晚间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0克,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轻度胃脘不适,一般可自行缓解。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诃子、制草乌、石菖蒲、木香、石决明(煅)、银朱、牛胆粉、黑云香、刀豆、茜草、红花、枇杷叶(制)、香墨、人工麝香、白豆蔻、大蜀季花、紫草茸。 |
黄芪(制)、桂枝,吴茱萸,肉桂,细辛,桃仁,红花,当归,川芎,赤芍,丹参,牡丹皮,延胡索,片姜黄,三棱,莪术,水蛭,木香,枳壳,乌药,黄连,生地,甘草(制)。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黑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微苦或味苦(无蔗糖)。 |
注意事项 |
1、年老体弱者慎用,运动员慎用。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妊娠和月经过多,及有自发出血倾向者,有中医热证或阴虚火旺证者慎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