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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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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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mg |
0.125gx12袋/盒 |
生产企业 |
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699 |
国药准字H2302098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多痰、喘息。 |
应症为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3次。 |
成人剂量:口服,一般一次0.25~0.5g(2~4袋),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g(32袋)。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减量用药。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 0.5g(4袋)。 儿童剂量:口服,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时1次。 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一次12.5~50mg/k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多见恶心、呕吐、口干、心悸、手颤、易激动、乏力等,停药可消失。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期间偶有出现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盐酸二氧丙嗪5mg、茶碱55mg、盐酸克仑特罗15μ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白色。 |
本品为可溶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心脏、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高血压、低氧血症、消化道溃疡患者和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2.本品不宜与其他平喘、镇咳药同时服用。 3.盐酸二氧丙嗪治疗量与中毒量接近(极量一次10mg,一日30mg)不得超过极量。 4.肝肾功能不全,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患者,应酌情调整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5.本品中含二氧丙嗪,高空作业,驾驶车、船及操纵机械者慎用。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