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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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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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l:5% |
2.5mg*20片*4板 |
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63 |
国药准字H120206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 |
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用法用量 |
将本品施用于病甲。每7天使用1~2次。请仔细按照以下步骤使用本品。详见说明书。 |
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日,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
副作用 |
除了有益的怍用以外,即使在正确使用本品的情况下。治疗期间也可能出现一些除治疗作用之外的不良反应。少数情况下,涂施本品后会在甲的周围皮肤出现轻微的烧灼感、瘙痒、红斑、脱屑,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渗出、水疮、疼痛、炎症,罕见荨麻疹发生。尚未见全身副作用报道。 |
1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禁忌 |
1.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2.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 |
1对磺胺药过敏者。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4肝、肾功能不全者。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成分 |
本品每瓶含盐酸阿莫罗芬139.35毫克(相当于阿莫罗芬125毫克),辅料为季氨基甲基丙烯酸酯共聚物A型、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三乙酸甘油酯、无水乙醇。 |
格列吡嗪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第一次使用本品请咨询专业医生并确诊为适用本品的指(趾)甲真菌感染。2.甲真菌感染面积较大的患者,如多于2个指(趾)甲、单(趾)感染面积超过指甲面积二分之-的患者需要综合治疗,使用本品前应咨询专科医生。3.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本品。4.本品不得吸入。本品应避免接触粘膜(如口腔、鼻)和皮肤皱褶处。5.如果不慎将搽剂误入眼内或耳内,立即用水冲洗,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6.如果误服本品,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7.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本品。8.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用于儿童。9.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0.使用本品清使用配套的甲锉和涂药铲以保证用药量。11.锉指(趾)甲时应避免出血、锉伤甲床和损伤皮肤。12.请不要将甲锉重复用于健康指(趾)甲。13.每次使用前,如有必要,锉光受感染的指(趾)甲,并用药签除去残留的搽剂。14.如担心或已经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向医生咨询。15.连续使用本品6个月如症状无缓解请咨询专科医生。16.如果接触有机溶媒(如稀料、白酒等)需戴肪护手套以保护指(趾)甲上的涂层。17.使用本品时应注意避免接触过病甲的用品接触瓶口造成污染药物。1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2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