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阿莫罗芬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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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阿莫罗芬搽剂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2毫升

20g(高邦)
生产企业

江苏福邦药业有限公司

安徽江中高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162

国药准字H3402014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引起的指(趾)甲感染。

1.本品用于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将本品施用于病甲,每7天使用1-2次。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除了有益的作用以外,即使在正确使用情况下,治疗期间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除治疗作用之外的不良反应。少数情况下,涂施楚甲后会在局部甲床周围皮肤出现轻微的烧灼感,瘙痒,红斑,脱屑,无须停药即可消失。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渗出、水疱、疼痛、炎症等。罕见荨麻疹发生。尚未见全身副作用报道。

少数患者可能有灼烧和刺激感。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1.对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2.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阿莫罗芬50毫克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性状

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注意事项

1.第一次使用本品请咨询专业医生并确诊为适用本品的指(趾)甲真菌感染。

2.甲真菌感染面积较大的患者,如多于2个指(趾)甲、单(趾)感染面积超过指甲面积二分之一的患者需要综合治疗,使用本品前应咨询专科医生。

3.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本品。

4.本品不得吸入。本品应避免接触粘膜(如口腔、鼻)和皮肤皱褶处。

5.如果不慎将搽剂误入眼内或耳内,立即用水冲洗,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6.如果误服本品,就近立即去医院咨询医生或药师。

7.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本品。

8.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研究资料,不推荐用于儿童。

9.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0.使用本品请使用配套的甲锉和涂药铲以保证用药量。

11.锉指(趾)甲时应避免出血、锉伤甲床和损伤皮肤。

12.请不要将甲锉重复用于健康指(趾)甲。

13.每次使用前,如有必要,锉光受感染的指(趾)甲,并用药签除去残留的搽剂。

14.如担心或已经出现任何不良反应,请向医生咨询。

15.连续使用本品6个月如症状无缓解请咨询专科医生。

16.如果接触有机溶媒(如稀料、白酒等)需戴防护手套以保护指(趾)甲上的涂层。

17.使用本品时应注意避免接触过病甲的用品接触瓶口造成污染药物。

1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21.如正在接受治疗的指(趾)甲上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