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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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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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20mg |
生产企业 |
远大医药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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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138 |
H20140657 |
说明 | ||
适应症 |
1. 本品可用于乳腺癌、消化道癌肿(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胆道系统肿瘤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腺癌的辅助治疗和姑息治疗。 2. 用于治疗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 3. 可用于浆膜腔癌性积液和膀胱癌的强内化疗。 4. 头颈部恶性肿瘤和肝癌的动脉内插管化疗。 |
本品适用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和转移性乳腺癌的单药或联合化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须先用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 1. 成人常用量:缓慢静脉滴注,每日0.5-1m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1次,每次0.5-0.75g,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静脉滴注速度愈慢,疗效愈好而毒副作用相应减轻。动脉插管注射,每次0.75-1g。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 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 2. 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按体重每次10-12mg/kg。 3. 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应降低用量。 |
单药治疗:推荐方案为:前三个疗程的用药用药剂量以体表面积计为60mg/㎡,应每周一次服用。每3周为一个疗程。后续用药在三个疗程用药之后,建议将诺维本?的剂量增至80mg/㎡,每周一次服用。但前三次应用60mg/㎡剂量时,嗜中性粒细胞若曾有一次低于500/mm3或超过一次低至500~1000/mm3间的患者应仍维持使用60mg/㎡剂量。前三个疗程使用60mg/㎡/周剂量时嗜中性粒细胞数量嗜中性粒细胞1000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1次)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2次)嗜中性粒细胞500第四个疗程的建议用药剂量(mg/㎡/周)80806060在使用80mg/㎡的剂量期间,若嗜中性粒细胞数量出现低于500/mm3的情况或者超过一次在500~1000/mm3之间,需等到嗜中性粒细胞数量恢复正常才能继续用药,并且将剂量由80mg/㎡/周减少至60mg/㎡/周。从第四个疗程起,开始使用80mg/㎡/周给药时的嗜中性粒细胞数量嗜中性粒细胞1000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1次)嗜中性粒细胞≥500以及1000(2次)嗜中性粒细胞500下次给药的推荐剂量(mg/㎡/周)8060在给药剂量为60mg/㎡/周的前三个疗程中,若嗜中性粒细胞数量不低于500/mm3或者也未超过一次在500~1000/mm3之间,可以依据前三个疗程用药原则,将每疗程的用药剂量重新由60mg/㎡/周增加至80mg/㎡/周。·对于联合用药治疗方案,应当根据所选治疗方案对剂量和给药时间表进行调整根据临床研究,80mg/㎡的口服剂量相当于静脉给药时的30mg/㎡,60mg/㎡的口服剂量则相当于静脉给药时的25mg/㎡。为在联合治疗方案中改善患者用药便利,以上为静脉给药和口服给药相互调整剂量的依据。对于联合治疗方案,应当根据所选治疗方案对剂量和给药时间表进行调整。在132例中国患者中进行的临床研究考察了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与顺铂联用治疗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IIIB~Ⅳ期非小细胞型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酒石酸长春瑞滨胶囊口服剂量为60mg/㎡在第1和第8天给药;顺铂80mg/㎡,第1天给药,在口服长春瑞滨后立即给予,每3周重复一次,在第2个疗程中,口服长春瑞滨的剂量可从60mg/㎡增至80mg/㎡。在133例中国患者中进行的临床研究考察了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与表柔比星联用治疗转移性乳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口服剂量为60mg/㎡,在第1和第8天给药;表柔比星75mg/㎡,第1天给药,在口服长春瑞滨后立即给予,每3周重复一次。在第2个疗程中,口服长春瑞滨的剂量可从60mg/㎡增至80mg/㎡。即使患者的体表面积≥2㎡,按60mg/㎡给药时总剂量不能超过每周120mg,按80mg/㎡给药时总剂量不能超过每周160mg。用法本品必须严格按照口服给药。本品需用水送服,禁止咀嚼或吮吸胶囊。建议在用餐时,同时服用本品。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用法对于轻度肝脏损害(胆红素正常上限1.5倍,且ALT和/或AST为正常上限的1.5至2.5倍)的患者,可给予本品标准计量60mg/㎡/周。对于中度肝脏损害(胆红素为正常上限的1.5至3倍,无论ALT和AST的水平)的患者,应给予剂量50mg/㎡/周。对于重度肝损害的患者,不应给予本品治疗。肾功能损害患者的用法本品经肾脏排泄较少,即使对于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未有药代动力学证据表明需要降低本品剂量。 |
副作用 |
1. 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 2. 偶见口腔黏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 3. 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 4. 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5. 脱发或注入药物的静脉上升性色素沉着相当多见。 6. 静脉滴注处药物外溢可引起局部疼痛、坏死或蜂窝组织炎。 7. 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 8. 长期动脉插管投给氟尿嘧啶,可引起动脉栓塞或血栓的形成、局部感染、脓肿形成或栓塞性静脉炎等。 9. 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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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本品有严重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 |
绝对禁忌:对酒石酸长春瑞滨或其他长春花生物碱过敏的病人、消化系统有严重病变影响药物吸收的病人、曾经外科广泛切除过胃或者小肠的病人、与肿瘤无关的肝功能严重不全的病人,在妊娠及哺乳期的病人黄热病疫苗(参看药物相互作用一栏)二苯乙内酰脲,用作抗惊厥和抗癫痫的药(参看药物相互作用一栏)。相对禁忌:减毒的活性疫苗、伊曲康唑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尿嘧啶。 |
本品主要成份是酒石酸长春瑞滨。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疏松状或无定形固体,有引湿性。 |
本品为浅棕色(规格为20mg)或粉红色(规格为30mg)软胶囊。内容物为粘性、澄清的浅黄至橘黄色溶液,基本无可见颗粒。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可用作鞘内注射。 2. 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而致发第2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 3. 除有意识地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 4. 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肝功能明显异常;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明显胃肠道梗阻;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5. 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6. 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 |
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须在对化疗有丰富经验的合格医师的指导下使用。若患者不慎咀嚼或吮吸了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立即用清水漱口。如若可能,最好使用生理盐水漱口。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表面融化或破损,里面的刺激性液体流出,接触到皮肤,口腔粘膜或眼睛,会产生有害作用。所以表面被损坏的胶囊不能再被服用,须交与药师或医生用适当的方法将被损坏胶囊销毁。如果不慎接触到,须立即用清水冲洗接触部位。如若可能,最好使用生理盐水冲洗。如果在服药的几个小时之后出现呕吐现象,须停止使用正在使用的剂量。灭吐灵,胃复安(metoclopramide)之类的药品可以用来减轻呕吐症状。如果嗜中性粒细胞数量低于1500/mm3而且血小板数在75000至100000/ mm3之间,须推迟治疗,直到各项指标恢复正常以后。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参看用药剂量/服用方法一栏。关于从第四疗程起将用药量从60mg/m2增加至80 mg/m2每星期的情况:参看用药剂量/服用方法一栏。在使用80mg/m2的剂量期间,如果病人的嗜中性粒细胞数量低于500/ mm3以下或者不止一次在500~1000/ mm3之间,不仅要推迟用药直到嗜中性粒细胞数量恢复正常,并且要将剂量由80 mg/m2减少至60 mg/m2每星期。在以后的治疗中,也可能将剂量重新由60 mg/m2增至80 mg/m2每星期:有关情况参看用药剂量/服用方法一栏。在临床试验期间,治疗开始就使用了80mg/m2的大剂量,导致部分患者出现嗜中性白血球极度低下。所以建议在治疗初始阶段使用60mg/m2的剂量。在身体可以适应的情况下,再增至80毫克每平方米每星期。如体内出现感染的症状或体征,应立即进行全面检查。使用须知: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血象变化,每次用药前均应检测血红蛋白、白细胞、嗜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计数。有心脏血供不足的患者慎用。(参看副作用一栏)对肝功能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如何减量使用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尚不清楚。既然长春瑞滨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是通过肾脏系统排泄,那么从药物代谢的角度来说,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减少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的使用剂量并无必要。放射包括肝脏的病人不应同时服用酒石酸长春瑞滨软胶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