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栓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栓

牛磺酸颗粒

规格

0.15g

0.4g
生产企业

慈象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1668

国药准字H2001341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用法用量

直肠给药。1-6岁儿童一次1粒,塞入肛门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性状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

本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