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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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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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克 |
0.48g*30粒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998 |
国药准字Z120207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清热,敛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肺肾阴虚,咳嗽,气促喘急,咽干舌红,胸膈满闷。 |
益气养阴,扶正固本。用于头晕耳呜,失眠健忘,心悸气短,阴虚咳嗽,食欲不振,倦怠无力,贫血,腰脊疼痛,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g(45丸),一日2次。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粒。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橘红、锦灯笼、苦杏仁(炒)、川贝母、罂粟壳、五味子、白矾、甘草。 |
人参、蜂王浆、维生素B1、维生素B2、鱼肝油,辅料为棕榈油、氢化棕榈油、蜂蜡、磷脂。 |
性状 |
丸剂(大蜜丸)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油状混悬液。 |
注意事项 |
1.儿童禁用。 2.不宜久服。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