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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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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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10/12.5mg*14片 |
生产企业 |
北京金城泰尔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197 |
国药准字H20090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合用 |
高血压。本固定的复方制剂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详见用法用量项)。本品适用于单一治疗不能达到满意疗效的病人。也可用于两个单药相应剂量联合使用的替代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一次,起始剂量为2.5mg(1粒),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10mg(4粒)。请遵医嘱。 |
本品治疗高血压推荐剂量为10/12.5mg,每天一次。对于单独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如盐酸贝那普利)血压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可改用为本品每天一次,可以达到更大幅度的血压下降。对于使用氢氯噻嗪或其他噻嗪类利尿剂血压下降不充分的患者,改用为本品可以达到更大幅度的血压下降。接受氢氯噻嗪25mg(或50mg)每天一次的患者在使用本品之前,应该至少停用利尿剂3天。使用后根据需要调整剂量。本品可以替代盐酸贝那普利和氢氯噻嗪的联合治疗方案。肌酐消除率>30ml/min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对于需要使用利尿剂的严重 |
副作用 |
同其他β1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的不良反应。1.下列不良反应与剂量成正相关:心动过缓、腹泻、乏力、疲劳和鼻窦炎。2.其它常见的不良反应:神经系统:头晕、头痛、感觉异常、迟钝、嗜睡、焦虑、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口干、多梦、失眠、压抑。心血管:心悸或其他心律失常、肢体冰冷、跛行、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胸痛、心功能不全、憋气。消化系统:腹痛、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泻。运动系统:关节痛、背/颈部痛、肌肉痉挛、抽动/震颤。皮肤粘膜:痤疮、湿疹、皮肤刺激、瘙痒、脸红、出汗、脱发、血管水肿、剥脱性皮炎、皮肤血管炎。特殊感觉:视觉紊乱、眼痛/压迫、流泪异常、耳鸣、耳痛、味觉异常。代谢:痛风。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支气管炎、咳嗽、呼吸困难、咽炎、鼻炎、鼻窦炎、上呼吸道感染。生殖泌尿系统:性欲亢进/阳萎、派罗尼病、膀胱炎、泌尿系绞痛。血液系统:紫癜。其它:疲乏、无力、胸痛、水肿、体重增加。其他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报道的各种不良反应都应考虑本品潜在不良反应。3.实验室检查异常:有血清甘油三酯、肝功能异常如谷草转氨酶(SGOT)/谷丙转氨酶(SGPT)升高、尿酸,肌酐,尿素氮(BUN),血钾,血糖,血磷升高及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的报道。对临床无影响时可不停用本品。4.与其它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一样,有报道长期使用本品约15%患者的抗核抗体滴度试验阳性,但大约1/3患者停药后可转变为阴性。 |
使用本品报告的不良反应与使用贝那普利或氢氯噻嗪报告的不良反应相似;这些不良反应通常为轻度的和一过性的。心血管系统:常见:心悸,体位性低血压。少见:症状性低血压,胸痛。胃肠道:常见:非特异性胃肠功能紊乱。少见:腹泻、便秘、恶心、呕吐、腹痛。皮肤:常见:皮疹、发红、搔痒和光过敏。泌尿生殖系统:常见:尿频。少见:低钾血症、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升高(停药恢复)。这种变化多发生在肾动脉狭窄的患者(见“注意事项”)。罕见:低钠血症。代谢影响:少见:血尿酸水平升高。呼吸道:常见:咳嗽、呼吸道症状。中枢神经系统:常见:头疼、头晕、疲劳。少见:瞌睡、失眠、神经紧张、眩晕、焦虑、感觉异常。感觉器官:罕见:耳鸣和味觉障碍。过敏和免疫反应:少见:血管性水肿、颜面和口唇水肿(见“注意事项:过敏样和相关反应”)。骨骼肌肉系统:少见:关节痛、关节炎、肌痛、肌肉骨骼疼痛。实验室研究:在使用本品20/25mg或更高的剂量时可以观察到患者出现轻度的BUN和血清肌酐的增高,停药后恢复。(参见“注意事项”)。在一些研究中发现血清钾的轻度下降,只有0.2%使用本品的患者出现低钾血症(比正常值下降0.5mmol/L以上)。在使用本品的患者中还报道了下面的一些不良反应:低钠血症、血尿酸升高和血红蛋白下降。由于贝那普利单独治疗和/或其他ACE抑制剂更多的上市后经验,增加了以下的不良反应:少见:心绞痛、心律不齐、肝炎(主要胆汁郁积性)、淤胆性黄疸(参见“注意事项:肝衰竭”)、天疱疮。罕见:心肌梗塞、胰腺炎、肾功能损伤、血小板减少(参见“注意事项:粒细胞缺乏症/中性白细胞减少症”)。Stevens-Johnson综合症:溶血性贫血。氢氯噻嗪在临床上使用很多年,有时使用的剂量要超过在本品中的量。下面所列为单独使用包括氢氯噻嗪在内的噻嗪类利尿剂的不良反应:电解质和代谢紊乱:参见“注意事项”。其他:常见:荨麻疹和其他形式的皮疹、厌食、轻度恶心和呕吐,体位性低血压(酒精、麻醉剂或镇静剂可加重此症状),阳痿。少见:光敏感、腹痛、便秘、腹泻和胃肠道不适,肝内淤胆或黄疸、心律不齐、头疼、头晕或轻微头疼、睡眠障碍、抑郁、感觉异常,视觉障碍,特别是在治疗的最初几周,以及血小板减少症,有时伴随紫癜。罕见:坏死性脉管炎、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皮肤红斑狼疮样反应、皮肤红斑狼疮再激活、胰腺炎、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骨髓抑制、溶血性贫血、超敏反应,呼吸困难,包括肺炎和肺水肿。 |
禁忌 |
1.本品过敏;2.心源性休克;3.低血压;4.明显的心功能不全;5.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和明确的窦性心动过缓;6.二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7.支气管哮喘。 |
已知对贝那普利、氢氯噻嗪或本品中任一辅料过敏。已知对其他ACE抑制剂或对其他磺胺类衍生物过敏。在以前的ACE抑制剂治疗过程中有血管性水肿病史。无尿症、严重肾衰竭(肌酸酐清除率顽固性低钾血症、低钠血症和症状性高尿酸血症。妊娠(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成分 |
富马酸比索洛尔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盐酸贝那普利10mg,氢氯噻嗪12.5mg。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暗棕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肾或肝功能损害时,要注意调整本品使用剂量。2.β阻滞剂可能抑制心肌收缩而加重心功能不全。重度心功能不全患者应该避免使用β阻滞剂。但是心功能不全代偿者,应用β阻滞剂可能有必要,但应用时须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至临床需要之剂量。3.无心功能不全病史的患者,应警惕连续使用β阻滞剂可能诱发心功能不全。4.一旦出现心功能不全和/或加重心功能不全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停用本品。继续使用β阻滞剂者,须在使用其他治疗心功能不全的药物同时应用。5.突然停用β阻滞剂,可能引发心绞痛恶化和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律失常。因此,没有医 |
过敏样和相关反应:可能由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影响类花生酸和多肽的代谢,包括内源性缓激肽的代谢,因此接受ACE抑制剂(包括贝那普利)的患者可能会发生多种不良反应,一些可能是严重的。血管性水肿:有报道,在接受ACE抑制剂,包括贝那普利治疗的患者中出现颜面、唇、舌、声门和喉部血管性水肿。如果发生血管性水肿,必须立刻停止使用本品,并给予适当的治疗和监护,直至体征和症状完全消退。如果肿胀只局限于脸部和唇部,则症状通常可不经治疗或在给予抗组胺药物治疗后消退。喉头血管性水肿可能是致命的。当累及舌头、声门或喉头时,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