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7.5mg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禹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02 |
国药准字H20050554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本品适用于无痰干咳,包括频繁、剧烈的咳嗽。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适用于感冒、急性或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咽喉炎、肺结核以及其它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干咳。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每次2粒,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口服。成人:每次2粒,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不振、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及精神病史者禁用。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7.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丸,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本品为白色薄膜衣丸,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痰多病人慎用或与祛痰药配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