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15片x3板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02 |
国药准字Z51022444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桑叶菊花连翘薄荷素油苦杏仁桔梗甘草芦根辅料为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片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