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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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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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120g*2瓶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302 |
国药准字Z10950073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益气养阴、清热解毒、化痰止咳。适用于气阴两虚,阴虚内热型中、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症见气短、乏力、咳嗽、咯血、胸痛等,或兼有上述症状的放化疗无效及复发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0g,一日三次,两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黄芪、党参、白花蛇舌草、北沙参、麦冬、败酱草、仙鹤草、川贝母、苦杏仁、紫菀、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半流体;味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偶见恶心,腹泻。 2.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 【临床试验】 本品于1992年经卫生部批准进行过379例临床试验,其中本品治疗组135例,本品加化疗组121例,单独化疗对照组123例。 【药理毒理】 实验证明,本品对小鼠黑色素瘤B16,Lewis肺癌、S180肉瘤和Ehrlich腹水癌均有不同程度的抑瘤作用,对Lewis肺癌的被动肺转移和S180肉瘤的主动肺转移有明显的抗转移作用;并对肌体非特异性及特异性免疫功能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