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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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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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2g*12袋 |
20mg*12粒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464 |
国药准字H620203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7.2g,一日2次。小蜜丸一次12g,一日2次。大蜜丸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部发麻感觉。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及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磷酸苯丙哌林。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或者为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若出现皮疹,应停药。 2.本品仅具镇咳作用,如用药一周症状无好转应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