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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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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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20mg*20粒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205 |
国药准字H3302148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本品主要用于刺激性干咳,对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2克,一日2次。 |
口服,每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部发麻感觉。此外尚无乏力、头晕、上腹不适及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磷酸苯丙哌林。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慎用。 4.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切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