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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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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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愈创木酚甘油醚0.1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205 |
国药准字H200108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2克,一日2次。 |
口服。 1.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对氢溴酸右美沙芬,愈创木酚甘油醚过敏者禁用; 2.禁与单胺氢化酶并用。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