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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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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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30mgx10片x2板/盒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205 |
国药准字H200006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2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盐酸氨溴索。其化学名为:反式4-[(2-氨基-3,5二溴-苯基)甲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