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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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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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每片片芯重0.25克(相当于总药材0.69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205 |
国药准字Z110203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清热解表。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头痛,鼻塞流涕,发烧怕冷,咳嗽音哑,咽喉干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2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荆芥穗、防风、白芷、柴胡、葛根、薄荷、蒲公英、板蓝根、苦地丁、黄芩、芦根、玄参、苦杏仁、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后显灰黄色;气芳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