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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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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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12g*6袋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205 |
国药准字Z6502014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清除异常胆液质,止咳,化痰。用于热性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7.2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破布木果、大枣、罂粟壳、甘草、蜀葵子、黄瓜子、榅桲子、巴旦木、罂粟子、西黄蓍胶、甘草浸膏、阿拉伯胶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如服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及时咨询医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哺乳期妇女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9.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