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4.5g*10袋(10g/100粒) |
生产企业 |
吉林四环澳康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624 |
国药准字Z20043582 |
说明 | ||
适应症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风热内袭,肺胃热盛,胸膈不利,口渴心烦,咳嗽痰多,咽喉肿痛,失音声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温开水送服或含化。一次4.5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射干、山豆根、桔梗、炒僵蚕、栀子(姜炙)、牡丹皮、青果、金果榄、麦冬、玄参、知母、地黄、白芍、浙贝母、甘草、冰片、水牛角浓缩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而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儿童慎用。 2.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