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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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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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以硫酸氨基葡萄糖计) |
50mg |
生产企业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16 |
国药准字H20020604 |
说明 | ||
适应症 |
原发性或继发性骨关节炎。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如果医师处方中没有特殊要求,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晨及进餐时) ;连续用药6周,必要时可以6周以上,间隔2个月可重复使用。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日服2次。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5mg/kg,分2至3次服用。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副作用 |
罕有轻度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报道有些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 3.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ml/分)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氨基葡萄糖 |
尼美舒利。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胶囊,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未进行过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本品的毒理学和药动学试验数据未显示出对这些患者的限制。但是,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该在有医疗监护的条件下用药。 勿让儿童擅取。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