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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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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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以硫酸氨基葡萄糖计) |
50ml:2.5g |
生产企业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316 |
国药准字H19983099 |
说明 | ||
适应症 |
原发性或继发性骨关节炎。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如果医师处方中没有特殊要求,建议每次2粒胶囊,每日3次(早晨及进餐时) ;连续用药6周,必要时可以6周以上,间隔2个月可重复使用。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副作用 |
罕有轻度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报道有些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本品具有良好耐受性,个别患者有轻微的局部反应,及时停药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 |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氨基葡萄糖 |
布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胶囊,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溶液。 |
注意事项 |
未进行过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本品的毒理学和药动学试验数据未显示出对这些患者的限制。但是,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该在有医疗监护的条件下用药。 勿让儿童擅取。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