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314g(相当于硫酸氨基葡萄糖0.25g) |
0.1g*10粒 |
生产企业 |
新兴同仁药业有限公司 |
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17 |
国药准字H2001022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全身各个部位的骨关节炎,如膝关节、髋关节以及腕、脊柱、手、肩关节和踝关节等。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最好在进餐时服用,一次1-2片,一日3次,连续服用4-12周或根据需要延长。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粒),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粒),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副作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和腹泻;有些病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偶见轻度嗜睡。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
禁忌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硫酸氨基葡萄糖过敏的病人禁用。 |
1.本品或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肠胃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氨基葡萄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浅黄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 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 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