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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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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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mg*20粒 |
3.5mg*200揿 |
生产企业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13 |
国药准字H3702292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疾病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次8mg,一日2次 |
气雾吸入,每次3.5~7mg,即1~2喷,每日3~4次。 · 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 ·缓慢呼气; ·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 ·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二、三、四重复操作。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悸、头痛、失眠。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口咽发干 |
偶有排尿困难;气雾吸入可致刺激性咳嗽。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硫酸沙丁胺醇 |
色甘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 3.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敏感者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
1.由于本品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发病季节之前2~3周提前用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沙丁胺醇; 3.不要中途突然停药,以免引起哮喘复发;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本品起效较慢,需连用数日甚至数周后才起作用,故对正在发作的哮喘无效; 6.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7.连续使用数次后,须取下罩壳,用温水浸泡冲洗,擦净晾干后重新安装,以防喷孔堵塞; 8.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