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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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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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mg*20粒 |
30mg |
生产企业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13 |
国药准字H2005231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疾病 |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次8mg,一日2次 |
口服:1.成人:一次30mg,一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一日2次;2.儿童: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建议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1.2~1.6mg。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悸、头痛、失眠。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口咽发干 |
通常能很好耐受。过敏反应极少出现,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报道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性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这类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硫酸沙丁胺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 3.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敏感者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