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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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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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mg(按C13H21NO3计) |
2.4mg(相当于沙丁胺醇2m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93 |
国药准字H510202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疾病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伴有支气管痉挛的病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推荐剂量为一次8mg,一日2次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悸、头痛、失眠。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口咽发干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高血压、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成分 |
硫酸沙丁胺醇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硫酸沙丁胺醇。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 3.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敏感者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 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 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