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沙丁胺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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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硫酸沙丁胺醇片

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规格

24mg(相当于沙丁胺醇2mg

2ml:5mg*20支
生产企业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4129

H2014010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的呼吸道病。

缓解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其它肺部疾病所合并的支气管痉挛。

用法用量

(1)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2~4mg,一日3次。

(2) 小儿常用量:口服,一次0.6mg,一日3 ~ 4次。

剂量应个体化。只能通过雾化器给药。

成人及20kg以上儿童:

经雾化器吸入1个小瓶即5mg(2ml)的药液,可以每日给药3次。

20kg以下的儿童:

经雾化器吸入半个小瓶即2.5mg(1ml)的药液。每日最多可给药4次。

给药控制:

因为患者的雾化吸入技术经常不正确,因此应当定期检查患者的雾化吸入技术。

使用硫酸特布他林雾化液方法:

握住单剂量小瓶,使瓶口向上,拧动瓶盖以开启瓶盖。

将小瓶中溶液挤入雾化器贮液器中。

本品可在雾化器中稳定存放24小时。

开封后,其中的单剂量药液应在3个月内使用。

副作用

(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率增快或心搏异常强烈。

(2)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头晕、目眩、口咽发干。

(3) 逾量中毒的早期表现:胸痛、头晕,持续、严重头痛,严重高血压,持续恶心、呕吐、持续心率增快或心搏强烈,情绪烦躁不安等。

不良反应的程度和剂量相关。在使用推荐剂量时全身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低。大多数不良反应报告是拟交感神经胺类的特性反应,一般在用药1-2周后逐渐消退。

禁忌

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对硫酸特布他林或处方中任一成份过敏者。

成分

主要成分含硫酸沙丁胺醇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特布他林。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的澄清溶液。

注意事项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血管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

5.对本品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未得到控制的甲状腺毒症、未经治疗的低钾血症及易患窄角性青光眼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β2受体激动剂可能会引起低钾血症,当本品与黄嘌呤衍生物、类固醇、利尿剂合用及缺氧都可能加重低钾血症。因此,对高危患者应监测血清钾的浓度,特别是在用高剂量硫酸特布他林治疗严重哮喘时。

β2受体激动剂可引起高血糖,建议对伴有糖尿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特布他林时应监测血糖。

应告知患者,如果原先有效的剂量不再产生相同的缓解作用,则应咨询医生。这可能是哮喘加重的征兆,可能需要其它治疗。

对18个月以下的儿童的治疗可能并不总有良好的效果。

急性治疗哮喘可能致氧分压进一步降低。在一些病例,有报道在眼部曾单用过异丙托铵喷雾剂或联合使用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剂的患者发生眼睛异常(如散瞳、眼内压增高、窄角性青光眼、眼睛疼痛)。由于结膜或角膜肿胀所致的眼睛疼痛或不适、视线模糊、虹视或色视现象、同时伴有眼睛发红可能是发生窄角性青光眼的症兆。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必须给予缩瞳剂并及时咨询专科医生。若硫酸特布他林被意外弄进眼睛,应用水冲洗眼睛。

对驾驶及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尚未见特布他林对此有影响。

运动员慎用。